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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 8564-2003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GB 8564-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验的要求。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及验收:
    a)  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
    b)  冲击式水轮机,转轮名义直径1.5m及以上;
    c)  混流式水轮机,转轮名义直径2.0m及以上;
    d)  轴流式、斜流式、贯流式水轮机,转轮名义直径3.0m及以上。
    单机容量小于15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水轮机转轮的名义直径小于b)、c)、d) 项规定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也适用于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的安装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 7409.3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大中型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GB/T 7894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 9652.1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
    GB/T 9652.2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
    GB/T 10969  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GB/T 11120  L-TSA汽轮机油
    GB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T 18482  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507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DL/T 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 827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JB/T 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6204  大型高压交流电机定子绝缘耐电压试验规范
    JB/T 8439  高压电机使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防电晕技术要求
    JB/T 8660  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
3  总则
3.1  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应根据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已审定的机组安装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制造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凡本规范和制造厂技术文件均未涉及者,应拟定补充规定。当制造厂的技术要求与本规范有矛盾时,一般按制造厂要求进行或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3.2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工程,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等规程的有关要求。
3.3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订货合同规定。设备到达接受地点后,安装单位可应业主要求,参与设备开箱、清点,检查设备供货清单及随机装箱单,并按JB/T 8660执行。
    以下文件,应同时作为机组及其辅属设备安装及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a)  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b)  全部随机图纸资料 (包括设备装配图和零部件结构图);
    c)  设备出厂合格证,检查、试验记录;
    d)  主要零部件材料的材质性能证明。
3.4  机组安装前应认真阅读并熟悉制造厂的设计图纸、出厂检验记录和有关技术文件,并作出符合施工实际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3.5  机组安装前,应阅读与安装有关的土建设计图纸,并参与对交付安装的土建部位验收。对有缺陷的部位应处理后才能安装。
3.6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所用的全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要材料,必须有检验和出厂合格证明书。
3.7  安装场地应统一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安装场地应能防风、防雨、防尘。机组安装应在本机组段和相邻的机组段厂房屋顶封闭完成后进行;
    b)  安装场地的温度一般不低于5°C,空气相对湿度不高于85%;对温度、湿度和其它特殊条件有要求的设备、部件的安装按设计规定执行;
    c)  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d)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规定;
    e)  应文明生产,安装设备、工器具和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场地保持清洁,通道畅通,工完场清。 
3.8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应按本标准及DL/T 507的要求进行启动试运行,综合检验设计、机组制造和安装质量。试运行合格后,进行该机组启动阶段的验收,并参照附录A的要求,移交有关资料。
4  一般规定
4.1  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全面清扫、检查,对重要部件的主要尺寸及配合公差应根据图纸要求并对照出厂记录进行校核。
    设备检查和缺陷处理应有记录和签证。
    制造厂质量保证的整装到货设备在保证期内可不分解。
4.2  设备基础垫板的埋设,其高程偏差一般不超过 -5 mm ~ 0 mm,中心和分布位置偏差一般不大于10 mm,水平偏差一般不大于1 mm/m。
4.3  埋设部件安装后应加固牢靠。基础螺栓、千斤顶、拉紧器、楔子板、基础板等均应点焊固定。埋设部件与混凝土结合面,应无油污和严重锈蚀。
4.4  地脚螺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地脚螺栓孔位应正确,孔内壁应凿毛并清扫干净。螺孔中心线与基础中心线偏差不大于10mm;高程和螺栓孔深度符合设计要求;螺栓孔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L / 200 (L为地脚螺栓的长度 mm,下同),且小于10mm;
    b)  二期混凝土直埋式和套管埋入式地脚螺栓的中心、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中心偏差不大于2mm,高程偏差不大于 0 mm ~ +3 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L/450;
    c)  地脚螺栓采用预埋钢筋、在其上焊接螺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预埋钢筋的材质应与地脚螺栓的材质基本一致;
     2)  预埋钢筋的断面积应大于螺栓的断面积,且预埋钢筋应垂直;
     3)  螺栓与预埋钢筋采用双面焊接时,其焊接长度不应小于5倍地脚螺栓的直径;采用单面焊接时,其焊接长度不应小于10倍地脚螺栓的直径。
4.5  楔子板应成对使用,搭接长度在2/3以上。对于承受重要部件的楔子板,安装后应用0.05mm塞尺检查接触情况,每侧接触长度应大于70%。
4.6  设备安装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70%后进行。基础板二期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4.7  设备组合面应光洁无毛刺。合缝间隙用0.05mm塞尺检查,不能通过;允许有局部间隙,用0.10mm塞尺检查,深度不应超过组合面宽度的1/3,总长不应超过周长的20%;组合螺栓及销钉周围不应有间隙。组合缝处安装面错牙一般不超过0.10mm。
4.8  部件的装配应注意配合标记。多台机组在安装时,每台机组应用标有同一系列标号的部件进行装配。
    同类部件或测点在安装记录里的顺序编号,对固定部件,应从+Y开始,顺时针编号 (从发电机端视,下同);对转动部件,应从转子1号磁极的位置开始,除轴上盘车测点为逆时针编号外,其余均为顺时针编号;应注意制造厂的编号规定是否与上述一致。
4.9  有预紧力要求的连接螺栓,其预紧力偏差不超过规定值的 ±10%。制造厂无明确要求时,预紧力不小于设计工作应力的2倍,且不超过材料屈服强度的3/4。
    安装细牙连接螺栓时,螺纹应涂润滑剂;连接螺栓应分次均匀紧固;采用热态拧紧的螺栓,紧固后应在室温下抽查20%左右螺栓的预紧度。
    各部件安装定位后,应按设计要求钻铰销钉孔并配装销钉。
    螺栓、螺母、销钉均应按设计要求锁定牢固。
4.10  机组的一般性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有测量工具应定期在有资质的计量检验部门检验、校正合格;
    b)  机组安装用的X、Y基准线标点及高程点,相对于厂房基准点的误差不应超过 ±1mm;
    c)  各部位高程差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 ±0.5 mm;
    d)  水平测量误差不应超过0.02 mm/m;
    e)  中心测量所使用的钢丝线直径一般为0.3mm ~ 0.4mm,其拉应力应不小于1200 MPa;
    f)  无论用何种方法测量机组中心或圆度,其测量误差一般应不大于0.05 mm;
    g)  应注意温度变化对测量精度的影响,测量时应根据温度的变化对测量数值进行修正。
4.11  现场制造的承压设备及连接件进行强度耐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5倍额定工作压力,但最低压力不得小于0.4MPa,保持10min,无渗漏及裂纹等异常现象。
    设备及其连接件进行严密性耐压试验时,试验压力为1.25倍实际工作压力,保持30min,无渗漏现象;进行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实际工作压力,保持8h,无渗漏现象。
    单个冷却器应按设计要求的试验压力进行耐水压试验,设计无规定时,试验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2倍,但不低于0.4Mpa,保持30min,无渗漏现象。
4.12  设备容器进行煤油渗漏试验时,至少保持4h,应无渗漏现象,容器作完渗漏试验后一般不宜再拆卸。
4.13  单根键应与键槽配合检查,其公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对键应配对检查,平行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参加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应按DL/T 679或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专项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b)  所有焊接焊缝的长度和高度应符合图纸要求,焊接质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c)  对于重要部件的焊接,应按焊接工艺评定后制定的焊接工艺程序或制造厂规定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
4.15  机组和调速系统所用透平油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各项指标符合GB 11120的规定,见附录F。
4.16  机组所有的监测装置和自动化元件应按出厂技术条件检查试验合格。
4.17  水轮发电机组的部件组装和总装配时以及安装后都必须保持清洁,机组安装后必须对机组内、外部仔细清扫和检查,不允许有任何杂物和不清洁之处。
4.18  水轮发电机组各部件的防腐涂漆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机组各部件,均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在制造厂内进行表面预处理和涂漆防护;
    b)  需要在工地喷涂表层面漆的部件(包括工地焊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若喷涂的颜色与厂房装饰不协调时,除管道颜色外,可作适当变动;
    c)  在安装过程中部件表面涂层局部损伤时,应按部件原涂层的要求进行修补;
    d)  现场施工的涂层应均匀、无起泡、无皱纹,颜色应一致;
    e)  合同规定或有特殊要求需在工地涂漆的部件,应符合规定。
5  立式反击式水轮机安装
5.1  埋入部件安装
5.1.1  尾水管中墩鼻端钢衬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鼻端钢衬顶端到机组X轴线距离偏差 ± 30 mm;
   b)  鼻端钢衬侧面到机组Y轴线距离偏差 ± 15 mm;
   c)  鼻端钢衬顶部 (或底部) 高程偏差 ± 10 mm;
   d)  鼻端钢衬垂直度偏差 10 mm。
5.1.2  尾水管里衬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尾水管里衬安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 目 转轮直径D 说  明
D<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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